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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大出风头 民主党东山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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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年一度的美国总统大选(presidential election)经过长时间的竞选活动(election campaign)之后终于以巴拉克•奥巴马(Barack Obama)创造了历史宣告尘埃落定。媒体争先恐后予以铺天盖地的报道。在此期间,一些与美国总统大选相关的词汇成为高频词汇,如果我们利用这一历史时刻,多多关注英语新闻报道,就可趁机多学习一些与美国总统大选相关的英语词汇,并掌握一些背景知识,以丰富社会文化知识,提高语言应用能力。

    一般人以为,决定民主共和两党哪位候选人能够当选美国总统,就看选民(voter)把手中的选票投给谁,此话既对也不完全对,因为美国总统大选(presidential election)并非选民直选。根据美国宪法,美国总统选举实行选举人团制度,因此总统大选日选民的选票(popular vote)产生的实际上是代表50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的538位“选举人”,也就是538张选举人票(electoral vote),候选人只要赢得超过50%的选举人票就可以如愿以偿当选,也就是说,候选人最低只需获得270张选举人票就能当选总统。根据美国福克斯新闻网的报道,在此次的大选中,奥巴马获得了62754669张选票,计349张选举人票,共和党的麦凯恩获得了55601950张选票,计161张选举人票。

    与2000年的总统大选由于选票清点问题最后把官司打到了最高法院,布什才侥幸胜出击败戈尔所不同的是,此次是在最近几届美国总统大选中胜负悬殊最大的一次,奥巴马所获得的选举人票远远超过了当选总统所需要的票数,因此对于他来说可以称得上是压倒性的胜利。“压倒性的胜利”,英语中的说法是sweeping victory或landslide victory。比如说,在2006年的中期选举(mid-term election)中,民主党就获得了压倒性胜利,美国媒体的报道就说Democrats won a landslide victory in the 2006 midterm election.

    选民投下选票,可以说cast one’s vote,但是美国人更偏爱的说法是cast one’s ballot,投票箱就叫做 ballot box。但是,如果说选民把自己的选票投给谁不投给谁,英文则使用vote一词,分别表达为vote for和vote against。

    根据惯例,一方候选人获胜之后,另一方候选人要公开发表声明承认自己失败,英文叫做concede defeat,而他就此发表的演说就叫做concession speech。如美联社2008年11月5日就有如下报道:

    McCain Concedes Defeat

    In his concession speech, John McCain expressed admiration for Barack Obama's ability to inspire.

    奥巴马虽然已当选总统,但是,他还需要等待76天才能走马上任(take office),这是因为美国宪法规定,总统大选年第二年的1月20日为新老总统交接日,因此,布什目前还是美国总统,而奥巴马目前的身份叫做president-elect,这个英语词汇,有的翻译为“当选总统”,也有的翻译为“候任总统”。明年的1月20日,奥巴马将swear in,也就是宣誓就职,届时将在国会山(Capitol Hill)有一个swearing-in ceremony,即宣誓仪式,主持人是美国最高法院的Chief Justice(首席大法官) John Roberts。克林顿第二个总统任期的宣誓就职仪式时,我国有媒体将这一主持人称为司法部长,这是一个严重翻译错误,因为美国的司法部长叫做Attorney General,美国联邦政府的所有部长几乎都叫做secretary,惟独司法部长是个例外。届时,国会山的整个活动就是新总统宣誓就职,英文叫做inaugurate,而奥巴马将发表他的就职演说(inauguration speech).在整个仪式结束后,奥巴马就是名正言顺的美国总统了,在接下来的四年中他将接管美国政府,由于舆论认为最近的金融危机和美国在阿富汗和伊拉克进退两难的战争将是对奥巴马的最大考验,因此美国有媒体形象地用了以下这句话,President-elect Barack Obama will inherit on Jan. 20 the worst financial crisis in 70 years and two wars.其中的inherit可谓形象生动,而奥巴马接管的是否一个烂摊子,世人将拭目以待。

    阅读附件:奥巴马的身世挺奇特

    在2008年的美国总统大选中,奥巴马之所以能够一鸣惊人,异军突起,其奇特的成长道路可谓是一大卖点。可以这么说,美国自建国以来尚未出现过哪一位总统候选人有着奥巴马一样的成长经历。

    说起奥巴马的奇特身世,那绝对不是三言两语能够说得清楚的,因为他的家庭堪称是一个小型联合国。两个父亲,三个母亲,生父来自非洲,继父是印尼人,而外公外婆全家却是地地道道的美国白种人,兄弟姐妹有7个,但不是同父异母,就是同母异父,其中的一个妹妹嫁给了一位加拿大籍华裔,这样的家庭关系说给你听,保准把你的头给绕晕啦。

    奥巴马的母亲雪莉•安•邓汉姆1942年11月27日出生在美国堪萨斯州维奇托市,后来与父母迁居夏威夷。外公参加过二战,退伍后当起了家具推销员一直到退休,外婆则是一名普普通通的银行职员。1971年,奥巴马的母亲第二次离婚之后,他被送回到了年迈的外公外婆身边。在奥巴马的记忆中,外祖父母的家境并不好,由于家具推销收入菲薄,外公兼职做起了保险经济,但做得一塌糊涂,如果不是因为外公是二战老兵因此可以申请政府救济,使得全家可以不必为住房和养老金发愁,否则生活将更为拮据。奥巴马的外公已在1992年去世,外婆在大选前夕也去世了,很遗憾她没能看到外孙当选为总统。奥巴马的父亲老巴拉克•奥巴马1936年出生于肯尼亚西部尼安萨省一个名叫恩扬戈玛—科吉洛的偏远贫困农村的一个牧民家庭,属于肯尼亚第三大民族卢奥族。

    父母婚姻横跨美亚非三洲

    奥巴马的奇特身世其实更多地体现在他的父亲和母亲身上。1960年,就读于夏威夷大学的18岁的雪莉•邓汉姆结识了在该学校留学的老奥巴马并很快坠入情网。安的父母坚决反对女儿嫁给奥巴马,理由不仅是因为他是黑人,而且他在赴美前已在肯尼亚结婚生子。但是,恋爱中的两人还是顶住压力完成了闪婚并于1961年生下了小奥巴马。1963年,老奥巴马只身前往哈佛大学攻读经济学博士,因为是穷学生,没有钱带妻儿同去,而那时候的交通和通信远远没有现在那么发达和方便,夫妻长期不在一起之后感情日渐淡薄,最终一纸协议宣告这场跨国婚姻解体。博士毕业后,老奥巴和一个名叫露丝的美国女子结婚,露丝也就成为了奥巴马的继母。老奥巴马返回肯尼亚后在政府担任经济学家,但收入并不丰厚,且工作繁忙,经常到世界各地出差开会,虽然经常与母子书信往返,但是直到1980年,他才有空到夏威夷探望高中毕业近一年的19岁儿子并与儿子相处了1个月。小奥巴马再没想到,这竟是自己和父亲最后一次相聚。两年后,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的一次交通事故中,老奥巴马不幸遇难。

    奥巴马的母亲邓汉姆的经历则更是充满坎坷和传奇色彩。在美国种族歧视依然十分盛行的上个世纪60年代初,她能够无视世俗压力嫁给一位黑人就充分说明了她性格中具有另类成分。果不其然,在和老奥巴马离婚之后,邓汉姆很快就做出了另一惊人之举:嫁给了另一个来自发展中国家的留学生、印尼人苏托洛,此人也因此成为了小奥巴马的继父。1967年,苏托洛学成归国,出任印尼石油公司某部门经理,小奥巴马随母亲前往并入读雅加达一所天主教会学校。由于幼时在雅加达接受本土教育,奥巴马至今还能说印尼话。1971年,母亲和继父离异,10岁的小奥巴马独自返回美国,而母亲则和同母异父的妹妹玛雅留在印尼,继续攻读人类学博士学位。1973年,邓汉姆毕业后和女儿一起回到美国。1995年,邓汉姆死于卵巢癌。在此之前,苏托洛已在1987年去世。

    肯尼亚的兄弟和姐姐都不是同胞

    由于父母给他留下了十分丰厚的婚姻遗产,因此,奥巴马的兄弟姐妹多达7个,但他们之间的关系却十分复杂。奥巴马在非洲正式确认的就有一个哥哥,一个姐姐和四个弟弟,均为同父异母。父亲前往美国留学前和他在肯尼亚的大老婆凯泽雅所生的长子洛伊和长女奥玛是奥巴马的哥哥和姐姐,而父亲后来回国后又与凯泽雅生下了两个儿子,成为了奥巴马的弟弟。此外,父亲和第三任妻子露丝在肯尼亚也生了两个儿子,也是奥巴马的弟弟。1992年,刚从父亲的母校哈佛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不久的奥巴马携后来成为他妻子的女朋友米歇尔•罗宾逊前往肯尼亚认祖归宗,在内罗毕第一次见到了生父的另两位妻子及6个同父异母的兄弟和姐姐。2006年,已当选联邦国会参议员的奥巴马再赴肯尼亚省亲,这一次他不仅到了内罗毕和兄弟姐妹们再次团聚,还特意前往父亲的家乡尼安萨省牧区,见到了年迈的祖母,并祭扫了父亲的坟墓。

    同母异父妹妹嫁给了一位加拿大籍华人

    除了上述6人之外,奥巴马在印尼还有一个同母异父的妹妹,是他母亲和继父苏托洛生下的女儿玛雅。虽然生父母都已去世,维系这个复杂家族的血缘纽带其实已经松弛,但奥巴马与7位兄弟姐妹间仍保持密切关系,尤其与唯一同母异父的妹妹玛雅关系最亲密。2007年圣诞节前,一些美国穆斯林社团人士指责奥巴马“背离穆斯林身份,改投基督教”,玛雅就曾出面为哥哥作证,指出奥巴马“自幼就不是穆斯林”,所以不存在所谓“弃教”问题。

    在此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奥巴马还与中国结下了渊源,因为他的印尼妹妹嫁给了一个华人康拉德•伍。玛雅随母亲来到美国之后就一直生活在夏威夷,1973年到1976年间曾和奥巴马一同居住,后来奥巴马搬去和外祖父外祖母同住后她经常去看望他,直到1979年奥巴马前往洛杉矶入读西方学院。玛雅后来从夏威夷大学毕业,现在是当地一所私立女子中学的历史老师,同时兼职在夏威夷大学夜校部教课。她现在和丈夫有一个可爱的小女儿,名叫苏海伊拉。2006年10月,奥巴马接受收视率极高的《奥普拉•温芙瑞脱口秀》节目访问时首次透露,他的同母异父妹妹玛雅嫁给了一个加拿大籍华人。难怪奥巴马的妻子米歇尔形容丈夫的家族像个“小型联合国”。此外,他的一位同父异母弟弟在中国深圳居住并且已与一名中国女子结婚。奥巴马颇有点“四海之内皆兄弟”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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