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law”英文一词使用错误: 1、不少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将“law”英文一词作“律师”使用,如在他们的宣传册中,中文“精济律师”对应的是英文单词组合“ECONOMIC LAW”; 2、在每个合伙人律师照片右下方标注载明律师名称,其为“—— —— —— LAW”,实质上想表达的英文意思为“××× 律师”;这两条都涉及到英文单词“law”的含意和用法,如果其没有律师的含意或没有此种用法,那就是“误”或者是“错”。不论“误”或“错”,都是不行的,这是与高素质律师事务所不相适应。 首先我们讨论一下“law”这个词的含意: 一、“law”含意较多,英文用法也较多,大体主要有: 1)、n 法律[通称] 2)、c 法规、法令、法律 3)、u 法理、法学、法律学 4)、c 法则、守则 5)、c 规律、定律 [ law > lawyer ] 通常“law”没有律师的含意,在用法上也不能作为“律师”一词来这样使用。只有在某种特定的情形下,才有律师的意思潜在其中,如“practise the law”--执行法律事务,其中含有“律师”的意思。因为律师,尤其在英美法律国家,检察官、律师本身均可称为律师,也是执行法律事务的。 二、关于“律师”中文翻译的错误 通常大家都认为“律师”对应的英文单词是“lawyer”,这没有错。但它的使用是有区分的,并且不能使用“law”来替代。 “lawyer”的英文含意: lawyer n 法律家、律师 [ lawyer < law ] attorney, solicitor, barrister, counsellor ( or counselor), advocate等的通称。 where: Attorney n 代理人、(小)律师、讼师、辩护士。 用法:an attorney represents his client--律师代表当事人 美式英语用法。早期在英国-检察总长;在美国-司法部长。 Solicitor 英国-初级律师 美国-法务官 Barrister 英国-大律师、辩护士 [ < bar ] Counsellor ( or counselor) 英国-大律师、辩护士 私人顾问、爱尔兰、美国-辩护士 Advocate 辩护士、代言人、拥护者、提倡者 用法:advocate revolution--鼓吹革命 [ The Bar ] 1)、(法庭中的)围栏、 2)、律师职、律师界 用法:bar 一词本身没有律师的意思,只有加定冠词并大写时才有上述两层含意。 如,be called to the Bar--取得律师资格、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