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考研政治:唯物辩证法(二)
一、必然性和偶然性(辩证法第二对范畴) 必然性和偶然性是揭示客观事物发生、发展和灭亡的不同趋势的范畴。必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一定要发生、确定不移的趋势。偶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并非确定发生的,可以出现,也可以不出现,可以这样出现,也可以那样出现的不确定的趋势。必然性和偶然性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一方面,必然性和偶然性是有区别的: 另一方面,必然性和偶然性又是统一的: 唯物辩证法关于必然性和偶然性辩证关系的原理要求我们既要重视事物发展的必然性,把握事物发展的总趋势,又要善于从偶然中发现必然,把握有利于事物发展的机遇。 二、现象和本质(辩证法第四对范畴) 现象和本质是揭示客观事物的外部表现和内部联系相互关系的范畴。现象和本质也是既对立又统一的。 一方面,现象和本质是有区别的。 另一方面,现象和本质又是统一的,它们相互联系、相互依存。 现象和本质的辩证关系表明,正是因为现象和本质是统一的,所以我们能够通过现象认识事物的本质;同时由于现象和本质是对立的,又要求人们不能停留于现象而必须透过现象揭示本质。人们正是通过对事物现象的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认识过程,才不断深化对事物本质的认识。透过现象发现本质是科学研究的任务,因为“如果事物的表现形式和事物的本质会直接合而为一,一切科学都成为多余的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