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姓名的一般结构为:教名+自取名+姓。如William Jafferson Clinton。但在很多场合,中间名往往略去不写,如George Bush,而且许多人更喜欢用昵称取代正式教名,如Bill Clinton。上述教名和中间名又称个人名。现将英语民族的个人名、昵称和姓氏介绍如下: 1. 个人名 按照英语民族的习俗,一般在婴儿接受洗礼时,由牧师或父母亲朋为其取名,称为教名。以后本人可以再取第二个名字,排在教名之后。 英语个人名的来源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 采用圣经、希腊罗马神话、古代名人或文学名著中的人名作为教名。 采用祖先的籍贯、山川河流、鸟兽鱼虫、花卉树木等的名称作为教名。 教名的不同异体。 采用(小名)昵称。 用构词技术制造新的教名,如倒序,合并。 将母亲的娘家姓氏作为中间名。 2. 昵称 昵称包括爱称、略称和小名,是英语民族亲朋好友间常用来表示亲切的称呼,是在教名的基础上派生出来的。通常有如下情况: 保留首音节。如Donald => Don, Timothy => Tim.如果本名以元音开头,则可派生出以'N'打头的昵称,如:Edward => Ned. +ie或-y如:Don => Donnie, Tim => Timmy. 采用尾音节,如:Anthony => Tony, Beuben => Ben. 由一个教名派生出两个昵称,如:Andrew => Andy & Drew. 不规则派生法,如:William的一个昵称是Bil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