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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年经典译文之美国文学史:一战後的小说(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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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内斯特·海明威的办法是避开美国社会的正统,笔下的人物,即使是美国人,也不把他们放在正统的社会里。这个办法倒适合他自己的生活经验,战时驾驶救护车,战後替一家加拿大报纸采访希腊土耳其纠葛的新闻。我们谈到史蒂芬·克莱恩的时候曾说过,当战地记者,除了按时把报导寄给远地支付他薪水的报馆外,没有别的义务。他是以文字为工具的手艺人,不是城里的知识份子,他是自有其禁律和特权的世俗团体的一员。海明威早期所选择的职业,使他逐步发展成为小说家。他一九二二年到巴黎,带著舍伍德·安德森的介绍信去见格特鲁德·斯泰因,当时他还是文坛上的无名小卒,她和埃兹拉·庞德替他修改早期作品(有些是诗),使他感恩不尽。据斯泰因小姐说,西班牙斗牛的事,还是她第一个讲给他听的。直到一九二六年,他才模仿舍伍德·安德森的《苦笑》(Dark Laughter)写了令人捧腹的《春潮》(Torrents of Spring),里面还有许多"文绉绉"的糟粕。那篇小说是献给门肯的,加了许多引自非尔丁的话,书里时常提到亨利·詹姆斯、《美国水星》、辛克莱·刘易斯等等。他写的也是美国──主要是密西根州北部森林地带,他年少时常去打猎钓鱼的地方。他早期有几个短篇都拿这个地方做背景。他还不能长篇大论地去描写耿耿难忘的战争。他的第一部重要作品《太阳照样升起》(Fiesta, 1926),把战争写成恶梦初醒的一场恶剧,虽然主人公在战争中负伤而失去性爱能力,其他人物也多少受过伤害,可是人人都噤若寒蝉。

故事的叙述者兼主角杰克·巴恩斯,是个在巴黎工作的美国记者。他爱上了贵妇勃雷特·艾希利,一个美丽而放荡的女子,她也尽可能回报他的情意。另外的主要人物有勃雷特的破了产的未婚夫迈克(苏格兰人)、杰克的作家朋友比尔以及另一个叫做罗伯特·柯恩的美国人。杰克、比尔、迈克和勃雷特形成一个意气相投的小圈子,柯恩终因生活观不同而被排斥。这种为人处世的态度,虽然难以说清,对於海明威却非常重要,正如勃雷特所说,"这是我们用以代替上帝的东西"。海明威的大部分作品写的不是恪守某种生活准则,就是与之背道而驰。在这种地方他有点像拉迪亚德·吉卜林。吉卜林小说里的人物,往往以行动来摆脱几乎带有神秘色彩的约束力。从表面上看,杰克和他朋友所受的约束并不算过分,你可以说他们的行动愚蠢而不负责任;比如说,他们酗酒。然而凡属志同道合者,彼此只消一顾,使心领神会。他们在某些方面造诣很深,可是从不装腔作势。他们从不言过其实,海明威喜欢某些英国人──《太阳照样升起》里的哈理斯,《弗朗西斯·麦康伯短促愉快的一生》中的猎人──因为他们既能干,又不讲大话。他所喜欢的人物结成了一个意气相投的圈子,自有一套风趣的行话;其中最主要的一词是"热情的献身者",此处指对斗牛有丰富知识的人。杰克和他的朋友在潘普洛纳见面去看斗牛,杰克有热情,"凡是热情的献身者,虽然旅馆客满也可以找到房间"。

柯恩站在这个著了魔似的圈子外面。他太好讲话,爱谈自己的心情。他和勃雷特好过一阵子,失恋後,不能雍容大度地面对现实,却去打了被勃雷特美色所迷的一个年轻斗牛士,可是那个人不知道用什麽方法在精神上战胜了他。的确,海明威认为失败比胜利更有意思。人迟早终归要失败的,失败之後怎样面对现实,可以判断此人的气度。这并不是说海明威不会玩乐。他书中的人物都非常爱好吃喝玩乐,又喜欢钓鱼、滑雪、射击等等。不过这些都是男子气概的人的试金石,也是热情的试金石。海明威在自传性的《非洲的青山》(Green Hills of Africa, 1935)里,天真地承认,他觉得自己人格的完整与否,完全要看当天打猎的收获。对於他,一如对於史蒂芬·克莱恩,最後的考验在於死亡。海明威在大战期间受过重伤,当时觉得生念俱消,後来不论碰到什麽事情都觉得不真实了。他只得竭力寻找近乎真实的东西。因此,生死攸关的斗牛,便在他的想像中占有极重要的地位。他把斗牛的惊险和美感写得出色极了,《死在午後》(Death in the Afternoon, 1933)通篇写的就是这个题目。

人们时常批评海明威有很大的局限性,说他只写人的莽莽撞撞,不写人的深谋远虑,又错误地把外露等同於虚伪。的确,他好像特别善於描写说话不多的人物。他的标准有时几近荒谬,在他写得不很成功的小说《过河入林》(Across the River and Into the Trees, 1950)里,学识蜕变为待人接物的学问──如何付小费打发侍者──勇气和男子气混为一谈。《太阳照样升起》和後来的《战地春梦》(Farewell to Arms, 1929)中的虚无主义,令人信服地表现了战时和战後的普遍情绪。二○年代那种敢闯敢於的精神,值得我们同情,可是《有与无》(To Have and Have Not, 1937)中哈雷·莫根的麻木不仁,在三十年代,就引不起我们的同情了。他的文体以简洁著称,但有时难免失之过於单调。海明威写的对话,也有点卖弄口才的味道∶

"这个,他们有办法治。"

"瞎说,他们什麽也治不了。"

《你追我赶》('A Pursuit Race')

然而海明威确实是才华横隘的作家。早期作品如《在我们的时代里》(In Our Time, 1924),《没有女人的男人》(Men Without Women, 1927)和《打不败的人》(Winner Take Nothing, 1933),对别的作家影响极大。模仿他的人多不胜数,以至连他本人的作品都读来乏味。可是重读他的早期小说和最好的短篇,仍然觉得新鲜有力。他严格限制自己只写手边的题材,绝不借助于华丽的词藻,他在叙事时,笔调一转,或寓情于景,或情景并茂。比如说在《战地春梦》里,春去秋来与战争之进展巧合,而又不露痕?,作者也没有特别加以解释。春天带来了胜利,到了秋天就不同了∶

军队也在攻夺那座山,然而不甚得手,秋雨来时栗子树枝叶凋零,树枝光秃秃的,树干被雨淋成黑色。

下面这简练的一句也是惊人之笔,描写救护车的担架上躺著个奄奄一息的士兵,鲜血一滴一滴落在担架下面的男主人公身上∶

血滴得很慢,像太阳下山後冰柱上滴下来的水。

海明威是个严谨的作家,从来不草率出书。他在《非洲的青山》里说他可能被人误为艺术家,自己觉得受之有愧。他认为自己只是个军人,需要慢慢地勤学苦练,就像学钓鱼和其他技术一样。(不过对书名的取舍表明了他的文学素养,也可能订阅过文学杂?,事实上他确订阅了《同路人评论》。)他可能因为重视形式而有伤内容,不过对自己的表现手法始终是执著的。他自有别具一格的意境,在这一点上是当之无愧的大师。例如他擅长写非英语国家人民的语言[《战地钟声》(For Whom the Bell Tolls, 1940)是典型的一例,书里写他和西班牙农民在一起],他巧妙地用了一种"翻译过来的"英语,提醒读者他们实际上是用西班牙语在交谈。在《战地钟声》里,还显示出他能得心应手地状写思想感情复杂的知识份子。这本书虽然有些地方写得极好,可是这并不是他最好的作品。海明威在作品中经常把自己写进去,混迹於普通人之中,这一点我们很难苟同。那个侍者真是他的朋友? 农民真的如此敬重外国人? 还是这个美国式的外国人写得失实? 他离开自己的国家,自己的工作,到底在於什麽? 在一个陌生地方当新闻记者,不可能对当地社会有深入的研究。当兵也不行,他在前方时格斗厮杀,休假时寻欢作乐,过的是浮光掠影的生活,说的是洋泾滨英语。

不管海明威是否考虑过这些问题,在他的中篇小说《老人与海》(The Old Man and the Sea, 1952)中,"热情的献身者"的处境已真实可信。他写的是个古巴渔民,虽则淳朴,但绝非愚蠢。古巴人和鲨鱼的斗争,有几分符合海明威的信条中最纯正的东西,书中已看不到那个硬充好汉的运动员的影子,也没有大部分作家在描写中南美穷人生活时的那种伪善腔调。《过河入林》出版後,海明威在一篇访问记里说∶

在写作上,我已经经过了算术,平面几何和代数的阶段而进入微积分。

当时这句话听起来像出自妄自尊大的人之口,陷於自我陶醉的境界而不能自拔,颇有一点格特鲁德·斯泰因的味道,说明这两个人一味追求技巧,就好像光凭技巧就可以点石成金似的。可是《老人与海》证明海明威并非故作惊人之谈。最初,他和舍伍德·安德森一样,从超然物外,终於犹犹豫豫地(如《有与无》和《战地钟声》)转向写人的团结。在《老人与海》里,他讲了一个独力奋斗的人的故事,用一个人来比喻全人类。然而这绝不是传闻中他在写的那部巨著。他在晚年──抑郁苦闷,最後自杀了事──作品只有几篇结构松散、矫揉造作的东西,描写西班牙斗牛,几乎可以说是出自他人的膺品。他身後出版过一本薄薄的遗著∶《不散的筵席》(A Moveable Feast, 1964),写的是二○年代早期巴黎的回忆。这是一部力作,写得生动、准确、严谨。人物描写很紧凑,爱憎分明。他把埃兹拉·庞德等人写得很好,把格特鲁德·斯泰因和斯科特·菲茨杰拉尔德写得非常可笑,有一点恶意中伤。海明威以这样一部小书结束写作生涯,未免可悲。他好像是一员年老的运动冠军,翻阅旧日的功劳簿,既有安慰,又有伤感。文体还算"中规中矩",像个勉强保持年轻人形相的老年人。

一如安德森、刘易斯和海明威,斯科特·菲茨杰拉尔德也是在中西部长大的。他和刘易斯一样,到东部读大学,只是他选择了普林斯顿大学,而不是耶鲁。他发迹於中西部,至於归宿,则是一处富丽、豪华、高贵的地方,人人(都像他和他妻子一样)年轻、漂亮、机智、自由自在。他的作品和他的人生经验极其相似,二者都记录了一个年青人疯狂追求并不存在的完美,他渴望能有一个稳当的立脚点,既可观察世界又不受其害。因此他进了一所为东部富人子弟所设的大学,努力在同学之中出人头地。在军队里他羡慕那些打过仗的人,因为他们涉足过险境。他在短篇小说《海盗》('The Offshore Pirate')里,写男主人公在观看一群从战壕里爬出来的士兵,"他们身上的汗水和污泥,似乎只是他无法弄懂而又不可言喻的一个贵族的象徵"。

菲茨杰拉尔德既然不能有这些象徵,只好一心一意去找别的门路,特别是有钱的贵族社会。他告诉过海明威,在《阔少年》('The Rich Boy')中也说过,"特别有钱的人和你我不同,他们占有得早,享受得也早,这多少对他们有点影响。"这些影响不一定都是好的,也不一定讨人喜欢。菲茨杰拉尔德明白这一点,他懂得所谓的美国贵族在很大程度上是虚有其名,部分由於美国生活中没有传统的贵族形象,这种生活"没有准则,甚至以往是否有过准则也还是个问题"。尽管如此,他还是像伊迪丝·华顿那样,死死抱住特权阶级观念,又像她一样认为这个阶级没有什麽可称道的。可是她的特权阶级是理论上的典范,集温文尔雅之大成,足可用以衡量社会上道貌岸然的伪君子;菲茨杰拉尔德并不想拿两者相比。他只是财迷心窍,被财富能买到的特权──不与圈外人为伍──迷住了。有了钱──同时还要年轻、漂亮、成功,这些也是贵族所不可少的──就可以轰轰烈烈做一个"热情的献身者"了。所有的大门都会为你打开了,所有的侍者领班都会对你必恭必敬,配合船期的列车、邮船、班机、豪华的汽车、套房、府第都可以垂手而得;一路阳光照耀,无往不利。贫困是可卑、阴郁、拮?的,有了钱,人就会大方,慷慨,挥洒自如。生活中小小的不幸──如遗失戏票,假日天雨,住处狭窄──都能一一补救。"慷慨大度"一词,既是箴言,也是一种生活方式。

这种永葆青春的生活方式,或许菲茨杰拉尔德始终没有能够完全摆脱。毫无问题,他早期的作品,短篇小说集如《姑娘们与哲学家们》(Flappers and Philosophers, 1920),《爵士时代的故事》(Tales of the Jazz Age, 1922)和长篇小说如《人间天堂》(This Side of Paradise, 1920)与《美与丑》(The Beautiful and Damned, 1922),和後来的作品相比,显得不够成熟。其中的人物显然都是自己的投影,想得高,败得也惨。《人间天堂》的主人公,凄惨地回顾了他二十四年的人生,说道"我认识了自己,仅此而已。"仅此而已!这个主人公和别的青年男女,几乎都是幼稚得任性。刚刚从时髦中学和大学毕业,他们不想再发展,因为发展意味著催人易老,他们紧紧抓住二十几岁的芳年,好像年逾三十就不堪设想了。他们的恋爱是狂热的,可是没有真情;他们都讨厌生儿育女∶怎麽能有比他们更青春年少的一代呢?

然而,菲茨杰拉尔德的作品,那怕是幼稚的少作,也都文笔流畅,结构谨严。他的初衷就是要当作家。他笔下的人物举止轻浮,正如他本人的生活,而他仍然认为自己是个职业作家。我们可以说他轻浮的同时又保持头脑冷静,就像海明威表面上看来恣情狂饮和游猎,实质上仍然严肃认真。"我认识了自己",并不完全是自吹自擂。他有一种能在耽於声色之娱之际冷静观察的惊人本事∶

我只能把年轻的安森·亨特当做外国人来描写,同时又坚持自己的观点。只要我接受他的观点,我就迷惘了──我所能表现的只是一幕荒谬的电影。

他在《阔少年》里就是这样去描写富豪的。他为金钱所诱,又拼命要保持一种超然态度,这很难,因为他拿不出什麽正面的东西来取代富豪目空一切的矜持。说得更确实点,他所能提供的都是在他脑子里和财富混为一谈的货色。诸如寻欢作乐、蜜意柔情这类东西,年纪大了都要烟消云散,因为那毕竟只是青春时期的韵事。

在《了不起的盖茨比》(或译为《大亨小传》, The Great Gatsby, 1925)里,菲茨杰拉尔德表现的是财富与青春的矛盾。杰伊·盖茨比虽然宅第广阔,夜宴豪华,财富的来源神秘而不正当,他所代表的还是青春。不管外在生活多麽离奇古怪,他的人生只有一个目标,即重续和苔西的一段旧情,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他才聚积了大量财富。可是苔西已经嫁给托姆·布坎南,而他们是"大富之家"。虽然托姆另有新欢,而苔西也从来没有忘情于盖茨比,可是财富的悬殊使彼此无法接近。最後布坎南夫妇仍然生活在一起,而盖茨比却死了──被一个神经错乱的人所杀,这个人不知道他的不幸却是布坎南夫妇一手造成的。於是被骗的碰到了堕落的,一起同归於尽。这个情节有一点像亨利·詹姆斯的《美国人》,其中轻易相信他人的纽曼终於发现面对财力雄厚的贝利加德家族,他纵然略具家财,也是枉然的。詹姆斯这篇小说把意志冲突写得更为生动,因为双方虽然完全不同,可是你不能说他们是铜臭熏天的暴发户,而苔西,甚至於盖茨比都是这类货色。话虽如此,《了不起的盖茨比》是一部篇幅不长的佳作。菲茨杰拉尔德对那个有钱人的世界可谓了若指掌,不管里面的人物是否富有,他把每个人的外表、神情和谈吐都写得惟妙惟肖,淋漓尽致。故事的叙述者,和菲茨杰拉尔德一样,若即若离地在小说中出现,这就使情节显得更加客观。而且,最重要的是这本书凄惋动人。就是在最乌烟瘴气场面里,也有不绝如缕的哀怨,待到故事叙述人追忆他中西部的童年时代,以及在故事巧妙的结尾阶段,幽怨暗恨竟如泉水喷涌。最後盖茨比拼命要想把往日追回,带著它进入将来,这又牵涉到旧日的美国人对於新世界的梦想了。早在三百年前∶

就在那玄妙的一刹那,人们面对新大陆一定会屏息惊异┅┅那是人类有史以来最後一次机会面对这种值得欣赏的奇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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