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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美国家人名因何一大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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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就怕看外国小说,原因之一,记不住那一串一串的人名,而且一会儿叫这个,一会儿叫那个,弄得晕头转向。现在开放了,外国人来的多了,了解欧美人的姓名,尤其重要。 虽然说欧美国家很多, 但主要是操英语、法语、德语、斯拉夫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的。英语国家主要有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斯拉夫语国家主要有俄罗斯、南斯拉夫、波兰、乌克兰、白俄罗斯、捷克、斯洛伐克,西班牙语国家有西班牙、墨西哥、阿根廷、秘鲁、智利、哥伦比亚、古巴等,葡萄牙语国家除了葡萄牙,还有巴西。姓名与语言有着密切的关系,一般地说,使用同一种语言,使用姓名的习惯也差不多。 欧美国家姓名与中国姓名最明显的区别是:名前姓后,与中国相反。 乔治·华盛顿,乔治是名,华盛顿是姓;诺尔曼·白求恩,诺尔曼是名,白求恩是姓。这一点好办,倒个个儿就是了。不过请注意,匈牙利和中国一样,也是姓在前,名在后。有人说匈牙利人的祖先是从中国北方过去的匈奴人,这也是一条证据。俄罗斯人平时是名前姓后,但在正式文件中,往往也是姓前名后。巴甫洛夫·伊万·彼得罗维奇,门捷列也夫·季米特里·伊万诺维奇,列在前面的巴甫洛夫是姓,门捷列也夫也是姓。 最使中国人头疼的是他们的姓名加在一起老大一串。 欧美人姓名一大串的头一个原因是联名制。即在自己姓名中加入父亲或母亲的名。查理·罗伯特·达尔文,查理是他自己的名,罗伯特是他父亲的名,达尔文是姓。他父亲叫罗伯特·韦林·达尔文,可以看得出来,查理的祖父名叫韦林。卡尔·亨利希·马克思,卡尔是本名,亨利希是父名,马克思是姓。俄罗斯人男性父称词尾多为“维奇”,女性父称词尾多为“夫娜”。俄罗斯人姓名一般由三节组成,排列顺序通常是名字、父名、姓,如伊万·伊万诺维奇·伊万诺夫,伊万为本人名字,伊万诺维奇为父名,意为伊万之子,伊万诺夫为姓。名字和父名都可缩写,只写第一个字母,但姓不可缩写。俄罗斯的姓,男性多以“斯基”、“夫”结尾,妇女的姓多以“娃”、“娅”结尾。妇女婚前用父亲的姓,婚后多用丈夫的姓,但本人名字和父名不变。如尼娜·伊万诺夫娜·伊万诺娃,尼娜为本人名,伊万诺夫娜为父名,伊万诺娃为父姓。假如她与罗果夫结婚,婚后姓改为罗果娃,其全名成为尼娜·伊万诺夫娜·罗果娃。 中国有复姓,人家外国也有,不过欧美的复姓与中国的不是同一概念,他们的复姓是,在自己姓外又加上母亲或丈夫的姓。法语和西班牙语、葡萄牙语使用复姓比较普遍。18世纪法国启蒙运动领袖让—雅克·卢梭,让是本人名,雅克是母亲的姓,卢梭是姓。物理学家居里夫人全名伊雷娜·约里奥—居里,约里奥是丈夫弗雷德里克·约里奥的姓,居里是娘家的姓。西班牙语国家也常用复姓,古巴的菲德尔·卡斯特罗·鲁斯,第一节是名,第二节是父姓,第三节是母姓。西班牙著名作家塞万提斯的全名是米格尔·德·塞万提斯·萨维德拉,“米格尔”是名,“德·塞万提斯”是父姓,“萨维德拉”是母姓。葡萄牙人常把母姓放在父姓之前。一般姓名之间用间隔号分开,复姓之间用占一格的横短线分开。 过去德国、法国、西班牙,在姓名中常加入贵族标志。德意志人常用的是“冯”,马克思夫人燕妮出身威斯特华伦伯爵,父亲叫路德维希·冯·威斯特华伦,她的姓名为燕妮·冯·威斯特华伦,加“冯”表示贵族出身。法国贵族的姓前多加“德”,西班牙人姓名中出现“德”的也多是贵族。当然并不是姓名中有“冯”、“德”的都是贵族,有些平民也用这些标志的,法国大文豪巴尔扎克,就在自己的姓前加上“德”,以表示自己政治上站在贵族一边。同时,这些词在复姓中还起间隔作用,具有语法意义。现在贵族的标志失去了意义,但可以在表示尊重的场合使用。 女子出嫁前用父姓,婚后改用夫姓,是许多国家的习俗,有些国家则成为法律制度。美国法律规定,妇女婚后要使用丈夫的姓,即使离婚,也应予保留,非经法庭判决,不可恢复。《牛虻》的作者伏尼契,原叫艾捷尔·丽莲·蒲,与波兰革命者米哈依尔伏尼契结合后,改成艾捷尔·丽莲·伏尼契,伏尼契只是丈夫的姓。19世纪法国浪漫主义作家史达埃尔夫人,同瑞典驻法国大使史达埃尔结婚,没几天就离了,可是从此她一直称史达埃尔夫人。英国推理小说家克里斯蒂,因为嫁给皇家飞行军团司令戴星·阿奇博尔·德克里斯蒂,从此姓了克里斯蒂。离婚后,再嫁给考古学家麦克思·爱德加·马罗万,可是还得姓克里斯蒂。 现在妇女要求平等,许多女子出嫁后不再改用夫姓了。 西方人习惯提姓,只对亲近的人提名。 欧美国家普遍信奉耶稣教,在婴儿受洗礼时由牧师取名,这叫做教名。教名常用基督教的天使、使徒、圣人的名,像约翰、伊万、彼得、保罗、约瑟夫、雅各等都是圣徒名。英语世界里,最常用的教名是约翰,因为他是耶稣最得意的门徒。美国人的教名,是受法律承认的正式名字。有些国家,除教名外,父亲还另外给孩子起名,最近在教名外取有意义的名现象越来越普遍,同时教名也逐渐减弱了宗教意味。 俄国十月革命前,人们的名不能随意取,必须按照教会历书上所列的人名表命名。教会的历书上列有男人名和女人名,如8月12日上列有雅可夫、伊万、德米特里、阿历克赛等7个男人名,这天出生的男孩只能从这7个名中选择。这天只有一个女人名尤利安尼娅,这天出生的女孩只能全叫尤利安尼娅。1891年的俄国历书上共有900个男名,250个女名,而芬兰19世纪末叶以来,共有男名341个,女名334个,这些人名还多数是后期增加的,越往前,人名越少。在法国,拿破仑规定,法国公民不得随意取名,必须用历书所用的圣徒或古代名人的名,这一规定一直影响到现在。因为如此,出现大量的重名现象。瑞典全国只有700万人,可是有300万人集中使用6个男名和60个女名。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在欧美国家,姓比名多得多,名是有限的,姓可以无限。同时,也理解了他们习惯称姓而不称名的原因。 欧美人名最初都是有含义的,现在不大为人所知了,一是年代久远,二是来自多种语言。但追溯起来,还是颇有兴味的。英语名就有许多来自古希腊语、希伯来语、拉丁语、条顿语。亚历山大意为人类的慰藉,黛安娜意为月亮神,保罗意为小的,伊丽莎白意为献身上帝的人,海伦意为光、迷人,玛丽意为海上的星,亚当意为红土之人,戴维意为被爱的人,乔治意为农民,罗伯特意为声名赫赫,卡尔文意为秃子,奥列弗意为橄榄,苏珊意为百合花,玛格丽特意为珍珠,安娜意为优雅、亲切。 不少父子、母女同名,就用大小来区别。约翰·施特劳斯生个儿子还叫施特劳斯,人们就称父亲为大施特劳斯,儿子为小施特劳斯。大施特劳斯是“维也纳圆舞曲”的奠基人,小施特劳斯则是圆舞曲《蓝色多瑙河》、《春之声》的作者。若不分大小,常把这二人弄混。马克思的夫人叫燕妮,大女儿也叫燕妮,女儿称小燕妮,母亲称大燕妮。女儿不管长到多大,也得叫小燕妮。欧美父子、母女同名不算新鲜事,因为起名不如我们自由,碰上什么算什么,也没办法。 有些国家,人同时有两个三个名,这叫复名。《浮士德》的作者约翰·沃尔夫冈·歌德,约翰是他的名,沃尔夫冈也是名。美国记者安娜·路易丝·斯特朗,安娜是名,路易丝也是名。有的复名是为了区别同名者,在教名后又加一个名,有的是把父母或教父的名连在一起,有的是把出生日和受洗礼日的教名加在一起。 有些美国人的姓名十分怪诞,得克萨斯州立大学一个学生到图书馆申请做工。馆长问他:“贵姓?”他答道:“你猜。”馆长听了怎能不生气,就说:“实在对不起,我很忙,没有工夫猜。”其实这个学生的姓就叫“你猜”。他就这样失去了一次做工的机会。芝加哥一个警察抓住一个酩酊大醉的酒鬼,问他叫什么名字,那人回答:“我是酒鬼”。警察怒喝道:“知道你是酒鬼,问你叫什么名字?”醉汉也不示弱,嚷道:“我不是告诉你了嘛!我叫酒鬼!”后来一查,人家真叫酒鬼:酒鬼·卡特。密歇根州有个叫琼·布莱尔·库萨克的电脑工程师,给儿子取个怪名:“2�0”。取这名是因为他的一套软件刚刚从1�0版本升为2�0。他说再有一个孩子,就叫“3�0”。孩子的妈妈有些担心:会不会影响孩子将来交女朋友?女孩子会不会喜欢一个叫“2�0”的人? 欧美各国使用姓的时间都很晚,在长时间内多数人有名无姓。英国11世纪后,贵族才开始用姓,但到18世纪边远地区还没有普遍使用姓。法国人13世纪开始在贵族中用姓,这时只是把父母的教名作为姓,算不上真正的姓,1804年《拿破仑法典》规定,全体公民必须代代相承使用一个不变的姓,这才普遍有姓。荷兰人是在拿破仑统治时期才有了由名字转化而来的姓,瑞典的农民19世纪还不知道姓有什么用处,18世纪末19世纪初美国犹太人因法律制约才被迫使用姓氏,所以他们对姓氏持一种无所谓的态度,甚至常常更换。而西班牙人的后裔却恰恰相反,他们比任何人都更看重自己的姓氏,绝不肯轻易改换。至于美国黑人的姓氏,则多数是从当年奴隶主那里承继下来的。 最初的姓多数是由祖先的名转化来的,而这些人名,用现在的说法,只能算是外号,如,英语的布朗是褐色的意思,史密斯是铁匠,泰勒是裁缝,朗费罗是大个子,莱特富特是快腿。俄语的扎伊金意为口吃,戈尔巴乔夫意为罗锅,诺萨乔夫意为大鼻子。 中国古代有指物为姓的说法,在欧洲,这种做法更为常用。我们熟悉的俄语姓中,库库涅佐夫意为玉米,萨哈罗夫意为糖,巴宁意为澡堂子,契诃夫意为捷克人,奥尔洛夫意为鹰,茹科夫意为甲虫,谢列金意为星期三,巴雷科夫意为咸鱼,秋里明意为监狱。西班牙语姓多明戈意为星期日,布兰科意为白色,阿塞罗意为钢,洛沃意为狼,莱昂意为狮子,巴尔卡意为船,巴拉意为棒子,博略意为小面包。 姓名常是一个国家、民族历史、经济的见证。 荷兰是世界上海拔最低的国家,有“堤坝之国”之称,荷兰是美丽的,又有“花卉之国”的美称。荷兰人的姓也反映出这些特点。范戴克意为堤,博伊登戴克意为堤外,范达姆意为水坝,纽达姆意为新的大坝,范德西意为大海,范德斯罗意为水闸;布鲁姆意为花卉,多因意为花园,罗斯意为玫瑰,布鲁姆贝尔根意为花山,范德菲菲意为水池。 捷克是个小国,经常受到外族侵略,也容易受外来文化影响。人文主义时期,知识分子爱用拉丁语姓名。世界著名教育家约翰·阿莫斯·夸美纽斯,用的就是拉丁语姓名,而不署他的捷克姓名扬·阿莫斯·考门斯基。19世纪民族复兴时期,又出现了一些富有民族色彩与时代精神的姓名,如,拉吉斯拉夫意为美好的斯拉夫,利博斯拉夫意为可爱的斯拉夫,西洛腊德意为喜爱力量。20世纪二三十年代,捷克与法国关系密切,许多人取法兰西姓名,以为时髦。二次大战后,不少人提出改变姓中留有的德语痕迹。原来姓诺依曼(意为新居民)的,要求改用意义相同的捷克词诺瓦克或诺沃特瓦,从此诺瓦克和诺沃特成为两个最大的姓。四五十年代出生的公民,俄语名又占了很大比例,60年代又出现选用日历上的使徒名为名的高潮,其中“扬”是最受欢迎的,“扬”是“约翰”演变成的捷克人名。 欧美人名一大串,不光我们犯难其实他们自己也觉出了麻烦,事实上,除了严肃场合,平时他们多用简称、缩写和昵称。简称就是只称姓不称名和其他部分。赫伯特·乔治·威尔斯,就称他威尔斯。我们平时看到的多数是这样,像克林顿、里根、叶利钦,都是只用简称。对小孩子、青年人只称名,不称姓,也是习惯使用的简称。 亲友之间互相称呼常用昵称,表示亲切。英语安东尼昵称安东、托尼,约瑟夫昵称乔、乔伊,理查德昵称迪克,威廉昵称比尔、威利,伊丽莎白昵称贝西、贝蒂,玛格丽特昵称玛吉、佩吉。 欧美国家用的是拼音文字,使用姓名时也有许多性、数、格等语法变化,这些这里就不能解释了。 值得注意的是,外国人名译成汉语是音译,由于译者不同、时代不同,一个名往往译得五花八门,使人分不清“张王李赵”。如莎士比亚,就有舌克斯毕、狭斯丕尔、索士比尔、索士比亚、夏克思芘尔、莎士比等译法。英国妇女作家阿加莎·克里斯蒂系列推理小说中的胖子,比利时侦探,就有波洛、波罗、普瓦罗、保洛、博阿洛等译法。斯大林曾被译成史太林,高尔基曾被译作戈理基,雨果曾被译作嚣俄,恰巴耶夫曾被译为夏伯阳。40年代翻译家傅东华在翻译美国小说《飘》时,还曾将小说中的人物,依中国姓前名后的习惯译成郝思嘉、白瑞德等等。 欧美语言讲词尾变化,他们的姓名,译成汉语最后一字很有意思,俄罗斯、保加利亚、乌克兰多以“夫”、“斯基”结尾,罗马尼亚多以“斯库”结尾,意大利人则是“尼”、“蒂”,南斯拉夫各族是“维奇”、“奇”,北欧人多是“生”、“森”,希腊人多是“斯”,一听这个就知道他是哪个民族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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