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性质 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是面向社会,以全体公民为对象的非学历性英语证书考试,是测试应试者英语交际能力的水平考试。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由教育部考试中心主办,北京教育考试院为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在北京地区的承办机构,北京教育考试院社会考试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二、考试等级 考试等级根据难度由低到高分一级B、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其中,五级由教育部考试中国选定的高等院校负责,其它级别的考试由北京教育考试院社会考试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一级是初始级,其考试要求略高于初中毕业生的英语水平。(一级B 是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的附属级) 二级是中下级,相当于普通高中优秀毕业生的英语水平。(此级别笔试合格成绩可替代自学考试专科阶段基础课程英语考试成绩。) 三级是中间级,相当于我国学生高中毕业后在大专院校又学了两年公共英语自学了同等程度英语课程的水平。(此级别笔试合格成绩可替代考试本科阶段公共英语课程考试成绩。) 四级是中上级,相当于我国学生高中毕业后在大学至少又学习了3-4 年的公共英语或自学了同等程度英语课程的水平。 五级是最高级,相当于我国大学英语专业二年级结束时的水平。是专为申请公派出国留学的人员设立的英语水平考试。 为较好地体现交际能力的测试,各个级别的考试除常规性的笔试外,还有听力和口语的测试。 三、报考条件 报考者不受年龄、职业以及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根据自己的英语水平报名参加任一级别的考试。为避免干扰校内正常的英语教学,普通中学和大学不得组织在校生报考。 四、报名时间 每年一月第二周的周三至周日接收一级(B)、二级、四级报名;每年七月第二周的周三至周日接收一级、三级报名。 五、报名办法 考生统一到北京教育考试院社会考试办公室设立的“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报名站”报名。报考者一律凭本人<身份证>报名;<身份证>丢失者,必须持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证号码”证明报名;无<身份证>的未成年人凭户口本报名;军人(武警人员)凭军人身份证件报名。考生报名同时交近期免冠同一底版1寸照片3张。证件不全或照片不符合规定者,一律不得报名。考生报名时需按规定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站向考生发放<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原报名站领取< 考试通知单> 六、报名地点(北京)
报名站名称 报名地点报考 级别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