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八考试人文知识:基督新教及其宗派
新教综述 Protestantism 新教是与东正教、天主教并列的三大基督教派别之一,为16世纪宗教改革运动中脱离天主教而形成的各个新宗教,以及从这些宗派中不断分化出来的各个新宗派的统称,亦译为抗罗宗或更正宗。中国的新教各教会则自称基督教或耶稣教,而不称新教。 15世纪后期,西欧封建制度开始解体,许多新兴民族国家确立了中央集权的王侯统治,神圣罗马帝国和罗马教廷的力量大大削弱。思想文化上,经院主义神学日渐衰落,文艺复兴唤起的理性主义和批评精神在知识分子中迅速传播,产生巨大影响,这一切都为宗教改革创造了条件。新教就是随着一系列宗教改革产生并发展起来的。新教所代表的抗议原则和精神可追溯到14世纪后期的一些宗教改革先行者,如英国威克里夫派和罗拉德派、波希米亚的胡斯运动和意大利萨伏那洛拉的信徒。16世纪20年代,马丁。路德在德国发起的宗教改革运动席卷全德;在瑞士,加尔文和茨温利的改革活动进一步扩大和加深了新教的影响;英王亨利八世出于政治原因推行自上而下的宗教改革,在克兰麦的协助下,组成具有独特形式的新教教会,以摆脱教皇的管辖。到16世纪中叶,新教的三个主要教派,即马丁。路德创立的路德宗、加尔文创立的归正宗和作为英格兰国教的安立甘宗,都已在欧洲出现。16世纪末到17世纪初,新教的三个主要宗派在教会组织和崇拜仪式上已基本定型;对教义的表述和阐述,经过长期的争论,也逐渐形成体系。在此之后,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新教内部又出现了许多派别,教义也有了各种发展和变化。17世纪,英格兰的清教徒运动要求以加尔文主义改革保守的安立甘国教会,结果产生了一些脱离国教的新宗派,如长老会、公理会等。清教徒运动后来由移民传到美洲,使新教在北美发展成为影响最广的教派。同一时期,在德国也出现了以斯彭内尔为代表的虔敬运动,与英国清教徒运动相呼应。 新教虽然有很多派别,但在教义方面有三个共同原则,即因信称义、信徒人人都可成为祭司和《圣经》具有最高权威,这三大原则和天主教是针锋相对的。首先,新教救法论的核心,主张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基督教认为人都是有罪的,不能自救,唯一的救法是借上帝之子基督将救恩赐给世人,因此拯救的根源来自上帝的恩典,这是基督教各教派都承认的。至于如何得到这种恩典,天主教主张除了信仰外,还要凭借圣事,通过教阶制的神职人员才能将救恩颁赐给信徒。在新教看来,这是把圣事作为上帝和人之间的一种“交易”,不仅违背《圣经》的教训,而且带来许多弊端。新教认为得救的真谛在于相信和接受耶稣基督为主,凭借信心,通过圣灵的工作,使信徒和耶稣成为一体。由于这种神秘的结合,基督的救赎就在信徒身上实现。新教认为行善是应该的,但这是重生得救得表现,而不是一种功德,本身没有使人得救的效能。其次,新教冲淡了神职人员和一般信徒之间的差别,认为既然只凭信心即可得救,那么信徒人人均可成为祭司,,无须神职人员作为神人之间的中介。此外,信徒还可以互相代祷,每个信徒都有在宗教生活中彼此照顾相助的权力和义务,都有传播福音的天职。第三,天主教虽然不否认《圣经》的权威性,但把《圣经》的解释权归于教会,实际上把有关宗教信仰的一切问题的最高权威集中在天主教会和教皇身上。新教则主张惟有《圣经》才是最高权威,每个信徒都可以借圣灵的引导直接从《圣经》领悟上帝的启示和真理。新教一般虽接受最初几次公会议关于三一论和基督论等的教义和有关的信经,也认为教父遗训有指导作用,值得尊重,但认为不能把它们和《圣经》同等看待。当然新教更不受后来天主教历次公会议的决议和教会法规的约束。宗教改革后,新教将《圣经》译为各民族语言,并致力于《圣经》的传播和注释工作。但新教各派对《圣经》的解释却不尽相同。在新教内部,对《圣经》作为最高权威的理解,也长期存在着争论。 新教派别众多,但以三大主流教派为主,即分布于德国大部和北欧诸国,包括丹麦、瑞典、挪威、芬兰等国的路德宗,分布于瑞士、荷兰、苏格兰和德国一部分的归正宗以及分布于英格兰的安立甘宗。全世界新教徒约3.6亿,三分之二集中于欧洲和北美。 卫斯理宗 Methodist Church 卫斯理宗是新教宗派之一,亦译卫理宗或循道宗。该宗是以创始人、英国神学家卫斯理的宗教思想为依据的各教会(卫理公会、循道公会等)的统称。 卫斯理(John Wesley 1703-1791)出生于英国林肯郡,其父是圣公会牧师。1714-1724年,他先后在伦敦查特豪斯学校和牛津大学基督教学院学习,1926年进牛津大学林肯学院为研究生,1728 年,按立牧职,任其父的助理牧师。1735年,他与其弟查理前往北美传教,但成效甚微。1738年回国后,他开始巡回露天布道,宣传自己的宗教主张和经验,终身不辍。1739年,他在布里斯托成立第一所循道教堂,此后,他的传教活动扩大到全国,人称卫斯理运动。1747年起,他多次去爱尔兰、苏格兰传道。他本期望在英国国教范围内开展传道活动,但遭伦敦主教拒绝,结果卫斯理宗脱离国教,形成了新的独立宗派。卫斯理强调人们必须信奉上帝,开始新的生活,只有将纯真的信仰与虔诚的生活结合起来,才能得救。他主张基督徒必须追求圣洁、完善的生活,强调自身内省与圣灵的工作,坚持《圣经》的权威。同时,他关心社会问题,主张废除奴隶制,倡导公共教育,致力于法制和监狱改革。 18 世纪初期,牛津大学学生组织圣洁会,卫斯理是这个组织的领导人。该组织成员立誓经常参加圣餐,认真研究《圣经》,定期访问监狱,主张按其所认为合乎《圣经》的教训,过循规蹈矩的生活。该派当时被戏称为循规蹈矩者,这个戏称后来成为该派的正式名称,沿用至今。1738年,卫斯理前往布里斯托尔,在生活极端艰苦的矿工中传道,成为该宗在社会底层活动的开端。卫斯理的助手中平信徒多于圣职人员,在被国教会忽视的下层群众中获得了支持。1784年,伦敦主教拒绝任命该派成员去北美传教,卫斯理认为《圣经》允许派立长老和监督,遂自行派立科克和阿斯贝利为教区长,另两人为牧师前往北美,同年组织“百人大会”管理本派事务。1795年,该派彻底脱离英国国教,成为独立宗派。卫斯理派主要在英美两国发展。在英国,卫斯理派与国教教会分裂后,在工业区中下层群众中发展较快。后由于在教政体制上的分歧,卫斯理派曾陆续分裂为几派,20世纪以来,各派又重新联合,1932年联合组成不列颠与爱尔兰循道公会。美国卫斯理派主要由爱尔兰移民传入,1784年,美国建立会督制的卫斯理公教会。南北战争时,因废奴问题分裂为美以美会和监理公会。1939年,两派及较小的美普会联合成立卫理公会。1968年,卫理公会又与福音联合弟兄会合并组成联合卫理公会。加拿大卫斯理宗起初分属英国和美国的体系,1874年成立加拿大循道会, 1925年和其他非主教制宗派联合,组成加拿大联合教会。1847年,美以美会传入中国。后英美卫斯理宗各派系陆续在中国各地建立教会,分称监理会、圣道会、循道会、遵循会、循理会、福音会等。1940年联合称为卫理公会。 卫斯理派宣称忠于《圣经》,忠于传统信经教义,并自认为属于新教改革传统,多数接受阿明乌主义,认为得救既凭借神恩,亦取决于个人自由选择。所有人都有得救的可能,靠着圣灵,人可以在此生达到对上帝、对他人完全的爱,获得完善的基督徒品格。在神学上,卫斯理派不重思辨,不强求一致,强调圣灵有使人信仰及改造信徒生活的力量。卫斯理派还认为宗教的核心在于人与上帝的切身联系,在社会观点上重视下层社会,主张社会改良。 英美两国的卫斯理宗在组织制度上有一些差异。美国卫斯理宗采用会督制,会督由教会总议会选举产生,总议会每4年举行一次,下有教区年会议及地区会议。英国卫斯理宗教会多不赞成会督制,而是由选举产生的平教徒和教士组成全国总议会,在教义、圣职和礼仪上指导地区和地方堂会。圣礼由牧师主持,其他礼仪可由没有圣职的平信徒“传道人”主持,所有圣职人员一律平等。 公理宗 Congregationalists 公理宗是新教的一个宗派,该宗主要主张各个教堂的会众组成独立的教会,并由其教徒公众管理。由于该宗主要从教会的组织体制上来划分,故它的一些教堂可能在别的方面又属其他宗派。 公理宗起源于16世纪的英格兰,当时英国已出现一些由会众自行管理的教会组织。1582年勃朗著书宣传独立于国家和国教,有权管理自身事务的“自行集合的教会”,这些理论被一些独立的教徒接受而形成一个新宗派,后经巴罗、格林伍德和彭瑞等人的努力,人数有所增加。伊丽莎白一世时该派遭迫害,上述三人都被处死,不少成员逃亡荷兰。英格兰长期国会时期,公理宗信徒回国,被称为独立派,与长老派对立,以后与浸礼派和第五王国派接近,在社会上日益活跃。共和国时期,在彼得斯、欧文和古德温等人领导下有所发展。1620年,第一批分离派流亡者乘“五月花”号帆船抵达美国,公理宗因此传入北美。1648年,美国清教徒发表《剑桥宣言》,接受《威斯敏斯特信纲》的神学立场,而在教政上保持公理制。进入20世纪,公理宗影响下降。英格兰和威尔士公理会于1972年与英格兰长老会合并为联合归正会。美国一些公理会于1913年发表《堪萨斯城宣言》,与加尔文主义决裂,1961年与福音归正会合并为联合基督教会。1949 年,一些国家的公理宗教会于美国的波士顿召开会议,成立国际公理宗协会,1970年加入世界归正会联盟(长老宗与公理宗)。该宗对英语国家有较大影响,至今英语语系各国仍有不少独立自主的地域性公理宗协会组织以及不参加任何协会的独立教会。 公理宗的信仰与英语国家新教的福音派相近,但更自由化。它们坚持《圣经》的权威,但对个人理解上的差异,采取互相尊重的态度。公理宗主张教会虽然可以发表信纲,但不认为信纲有权威性,他们认为凡承认耶稣是我主这一基本信仰者,即可参加教会。该派特别强调个人信仰自由,并认为国家应对各种不同的信仰都采取宽容态度。 公理宗认为教派的基础是上帝之道,故在礼拜中注重讲道。他们认为耶稣所立圣礼仅洗礼和圣餐两项。公理宗不赞成设立统管各教会的上级领导机构,但允许建立由各教会自由参加的联谊性机构,反对国教观念和教区制。他们认为教会主要不是一种组织,而是一种灵性生活的共同体,是由响应基督呼召而与之结成圣约并做其门徒的人组成的;全体信徒在教务会议上对教会事务行使平等权力,聘任牧师由教务会议决定,执事由会众选出;牧师权威不来自其地位而来自证道与圣礼之施行;教会资金均来自捐献。 基督复临派 Adventists 基督复临派是新教宗派之一,创立于美国,因相信基督即将第二次来临而得名。关于基督复临的神学观点,在教会历史上曾多次出现。在伊纳爵、帕皮亚、波利卡普等早期教父以及稍后的孟他努派和多纳图派的思想中,均有基督复临的末世论成分。孟他努派等异端派别相继被镇压后,基督复临说曾一度不被注意,至11世纪方又复兴。宗教改革时期的塔波尔派、再洗礼派、虔敬派以及18-19世纪的震颤派(英国公谊会一支派)和摩门教等教派均支持基督复临观点。 近代基督复临运动的创始人是美国人威廉。米勒。米勒原为浸礼会牧师,1831年,他在从事多年圣经研究后,称根据《但以理书》某些章节的启示和预言推算出,基督将于1843年3月21日或1844年3月21日第二次降临。他的宣传曾赢得不少新英格兰信徒的拥护。这个日期过去后,米勒再次提出新的日期,由于他的预言一再落空,基督复临运动转入低潮。但仍有人坚持上述信念,有些复临派信徒认为,基督复临的预言之所以未能实现,是由于信徒没有遵守旧约律法所规定的以第七日为安息日之故。因此,他们提出必须遵守安息日的有关规定。 基督复临派着重宣传末世论(千禧年前派),他们相信,世界末日已近,基地不久即将复临,死去的义人将要复活,与活着的义人一同升天,享受千年福乐,撒旦(魔鬼)将统治世界。到一千年的末了,基督和众圣徒一同来临,用圣火毁灭邪恶,创造一个以耶路撒冷为中心的新世界。他们强调必须遵守安息日——从星期五日落至星期六日落;受洗必须用浸礼仪式;每年举行四次圣餐礼;在圣餐开始之前,按照圣经所载耶稣的教导,先彼此洗脚,称为谦卑礼。他们主张惟有通过信心才能得到救恩。他们还认为,人的身体是圣灵的殿,所以必须实行有节制的生活,禁食旧约中规定为不洁的食物,如猪肉、贝类等,禁止烟酒和赌博,反对世俗的装饰和娱乐。 基督复临教会 1845年创立于新英格兰,后向西发展,1855年在密西根成立总部,1861年正式称基督复临安息日会。主要领导人白艾伦,曾著述宣传该会的作品60余种。基督复临安息日会总部从1903年起设在华盛顿,20世纪初传入中国,曾印行《时召月报》。属于复临派的其他小教派,还有神的教会、来复会等一些较小的派别,19世纪末20世纪初也曾传入中国。据称目前全世界约有250万基督复临派信徒。 真耶稣教会 真耶稣教会是20世纪初出现在中国的一个新教派别,原名万国更正教耶稣真教会。 真耶稣教会的创办人是魏恩波,1877年生于直隶容城,16岁在北京学纸行生意,后改做布匹买卖,加入基督教伦敦会。1911年北京办自立会,他捐款支持。不久,他与自立会关系破裂,又与美国神召会传教士贲德新来往。1917年他自称因圣灵引导,到永定门外大红河受耶稣面向下的洗礼,获得医病赶鬼和更正假教的能力,并遵嘱守星期六为安息日。此后,他即以万国更正教真耶稣教会的名义开始传教,未几,在天津正式定名为真耶稣教会,1918年2月于北京成立总会。魏恩波改名保罗,任总监督,华裔美国人劳整光任副总监督。1919年,魏恩波创立《万国更正教报》,任总理,同年因肺病去世,由其子魏以撒继承。 在教义方面,真耶稣教会吸取了20世纪初由美国传入的安息日会、信心会、神召会等教派的某些教义,除信奉圣经、遵守十诫、守星期六为安息日、行圣餐和信徒相互洗脚等礼仪外,强调信独一真神,反对三位一体教义;受洗时必须面向下全身浸入水中;要会说方言(说灵言);靠赶鬼祷告治病,不延医服药;礼拜时,要信徒跪下同声祈祷,或唱灵歌,跳灵舞。 魏保罗对外国传教士多有指责,主张不靠外人银钱势力传教,迎合了当时教徒中日益觉醒的民族意识。他的凭信心、靠祷告治病的主张,也受到贫民和疑难病患者的欢迎,因此教会创立不到10年,几乎传遍全国,而且传到了国外,同时分裂出长子会、天母会等不少派别。山东人张巴拿巴在魏保罗死后自称真耶稣教会发起人,在南京另立总部。张被真耶稣教会全体大会开除以后,又在香港成立中华真耶稣教会。1938年张将其总部迁至武汉,1947年又迁往新加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魏以撒将真耶稣教会总部由南京迁至北京。1953年,该会总会成立了三自革新运动委员会筹备委员会,蒋约翰任主席,兼管教务。同年6月,总会又从北京迁至汉口。50年代中期以后,教徒大多参加各地基督教联合礼拜,福建的真耶稣教会则仍维持原有组织,单独举行宗教活动。 真耶稣教会在中国是一个比较有影响的教派,1919年,真耶稣教会有教徒千余人,1922年增至万余。1950年国内外共有教徒125000人,教堂 1200多处。国内教徒有一半左右分布在湘、鄂、闽、豫四省。1979年,台湾有教徒36000人。真耶稣教会曾出版有《万国更正教报》、《圣灵报》、《会闻月刊》、《真耶稣教会报》、《圣灵真见证书》(魏保罗著)、《真耶稣教会灵歌》(魏以撒著)等出版物。国际互联网上有一些关于真耶稣教会的站点,如: 真耶稣教会安康教会:cc1.ntust.edu.tw/~B8507043/church/ 普救派 Universalists 普救派是新教派别之一,18世纪在美国逐步形成。该派主张基督的救赎是普及全人类的,故称普救派。 基督教早期教父如克雷芒、奥利金等曾提出过普救论观点。如奥利金的复兴论,认为一切具有性灵的受造之物,包括天使、魔鬼、人类全体,至终都将蒙恩获救。地狱并非恶人最后的下场,实质上起着炼狱的作用。这是普救论最早的较为系统的说法。宗教改革时期,新教中的激进派,如再洗礼派等即主张基督——第二亚当要让始祖亚当所有后裔的原罪都得到救赎。18世纪后期在美国宣传普救论的主要有法国人邦内维、英国人雷利和墨累。1779年,墨累在麻省格洛斯特创立普救派教堂,1785年举行首次普救派大会。 普救派的教义主要在巴鲁的影响下形成。巴鲁是普救派中影响最大的领袖人物,他反对三位一体、基督神性、人类堕落、基督救赎、地狱永刑等传统教义。由于他的影响,美国的普救派大多接受一位论(即反三一论)思想。1803 年,在巴鲁的主持下,普救派制订了《温彻斯特认信文》,内容主要有:上帝是全人类的天父;上帝之子耶稣基督是人的灵性导师;圣经具有上帝的启示;各人之罪都将得到公义处理;所有人的灵魂最终都将回归上帝的怀抱。1935年之后,普救派声称自己是世界性的自由主义基督教,愿与世界其他一切宗教探讨共同基础。 1942年美国普救派还提出欢迎一切仁慈的基督徒或非基督徒参加他们的组织。1961年,美国普救派与一位论派合并,成立美国一位论-普救派协会。该派教会组织形式大多采用公理制,所有教会均实行自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