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在整个法律教育过程中的作用。在谈这个问题之前,我想先谈一谈大学法学院应该教给学生什么。有一点很明确,我们不可能在有限的三年或四年时 间内教给学生今后一生所需的各种法律知识,这不仅是不可能的,而且如果试图这么做也是不科学的,法律的变化非常频繁,知识的更新十分之快,学校传授知识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教给学生分析、辨别、接受、使用新知识的能力。用我国的古训来说就是“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所以法学院所能教给学生的最重要的有三点。 其一,最基本的法律知识、基础法学理论和理念、基本法律技巧。这些都是历久常新、亘古不变的,是在法律的演变中永远不变、永远适用的根本性东西,也是将来以不变应万变、处理各种复杂法律问题要常常使用的法律原理、原则,这些应该教给学生。 其二,法律职业特有的思维方式和分析问题、判断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教会学生能够“像法律执业者那样去思考问题”(Think like a lawyer)。这对学生今后一生的工作也是至关重要的。 其三,查找所需法律资料、信息的方法,驾驭、运用法律资源的能力。如前所述,我们不要试图把学生今后一生所可能用到的各种知识、资料信息在三年内都装到学生的脑袋里,我们能做的仅仅是教给他们最基础、最基本的东西,另外就是告诉他们法律资讯有哪些,这些繁多的法律信息是如何分类的,将来用到某一方面的资料时应该到什么地方查找,如何获取所需法律信息。在这方面法律图书馆和馆长、馆员就扮演很重要的角色,他们最重要的功能就是教会学生获取法律信息的方法和分析法律问题的能力,实现法学院在育人方面三大任务之第三任务。当然为教师学生提供基本的科研教学的资料服务是图书馆的应有之义。由此可见,法律图书馆在整个法律教育过程中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在培养高质量法律人才方面发挥着不可代替的作用。其重要性恰如工科的实验室。 现代图书馆早已不再仅仅是藏书之地,而是信息情报中心,每天源源不断地接受大量的信息,同时又把这些信息提供给有需要的人们。这其实也是一项产业,即信息产业。美国的Westlaw、Lexis-nexis都是资产达几十亿美元的法律专业信息产业公司。它们的法律资源信息对法学院师生基本是免费的,但学生毕业后作了律师再使用这些法律信息就要交付昂贵的费用,由于学生已经习惯了这些信息系统,而且这些公司提供的信息非常及时权威,因此学生毕业后又不得不继续使用这些公司的服务,因此这些公司也就大赚其钱了。 区分美国大学法学院的好坏,一个重要标准就是看其图书馆的好坏。许多一流法学院都为自己有一流的图书馆而自豪。像纽约大学法学院的图书馆,不仅设计非常古典豪华,家具极其考究,而且非常好用,真正是user-friendly, 让你置身其中乐而忘返,沉浸在书籍和知识的海洋中享受个够。馆长Kathleen Price教授是法学院的资深教授之一,曾担任过美国国会图书馆法律部主任、美国法律图书馆馆员协会的会长和多所大学法学院教授,她的专业水平和敬业精神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1996年9月在美国政府帮助下,她曾应邀到清华大学考察法律图书馆的建设,提出了许多宝贵的建议。 我在思考美国是怎么发达起来的,其实很简单,美国靠的就是教育立国,靠的就是这星罗棋布、遍布全国的大学和图书馆、实验室去培养人、熏陶人,许多新的理论和科技发明都是在这无声的图书馆和实验室里提出的、创造的,生产力就是在这无声的图书馆、实验室创造的,社会发展的推动力就是从这无声的图书馆、实验室发出的。我还在想,如果清华大学没有一个好的图书馆,曹禺先生何以写出千古名篇《雷雨》?今天我们到清华图书馆的旧馆仍然能看到当年曹先生常坐在那里辛勤笔耕的椅子和书桌,令人肃然起敬。许多清华校友毕业多年后,仍对母校的图书馆念念不忘,其理一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