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专业英语考试的实施办法
一、考试类别、科目和时间 全国金融专业英语证书考试委员会决定:每年5月的最后一个双休日,在全国金融系统进行金融专业英语证书银行综合类和中级四科考试。 类别、科目、时间安排如下: 周六 9:00—11:30银行综合类(原初级)(含听力) 9:00一11:30中级《经济学》 13:30—16:00中级《会计学》 周日 9:00—11:30中级《银行业务》(含听力) 13:30—16:00中级《法律》 二、考试的组织工作 (一)全国金融专业英语证书考试委员会负责管理本考试,考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颁证的办法。 (二)考区的设置: 1、考区设置:全国仍按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考区。分行、营业管理部所在省、直辖市,由分行、营业管理部直接负责;其它省、自治区由省会(首府)所在城市中心支行负责。 2、考区下可根据考生人数设若干考点。 3、各分行、各考区、各考点设立考试领导小组,设主考一名,副主考两名,负责所辖考区、考点内的考试工作。 各级考试领导小组由人民银行牵头,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教育部门同志参加。 4、考试组织工作的层次为:全国考委会—分行考试领导小组—考区考试领导小组—考点考试领导小组。 (三)考点、考场的设置及要求 1、考点设置须经分行考试领导小组确定,并报全国考委会备案。 2、考点原则上设在地区级以上中心城市。应选择有组织全国英语考试经验的大中专院校、国家高考定点学校或具备条件的培训中心设置考场。 3、考场分标准考场和非标准考场。标准考场按每考场30人设置。非标准考场最多不多于35人,所有考场一律单人单桌。 4、每个考点可以同时设置银行综合类(原初级)和中级考场,银行综合类(原初级)和中级考场应统一编序号(见准考证号编制方法和规定).按标准考场、非标准考场的顺序编制。准考证号码统一贴在桌子左上角。 5、每一考场须设有经验的监考人员两名。考场在考前必须经考点主考和巡考员检查、清理并封闭.直到开考前30分钟按要求启封。 (四)报名 1、参加本考试的对象为金融系统干部职工和行属院校学生,社会上其它有志于金融事业发展的人员也应允许报考。 2、各考区考试领导小组应在考试前两个月公布考试报名时间、地点、方法、要求。 3、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本人工作证,到指定地点报名。报考者可按单科报名。报考者要如实正确地填写报名登记表,每科需交本人小二寸正面免冠近照2张及报名费和考务费。各考区的报名费、考务费收费标准,由各考区领导小组参照当地成人自学高考的收费标准制定,并报全国考委会备案。 4、报名工作应在4月5日前完成。各考区在报名结束后,按要求分科填制本考区考生汇总名册,录入计算机软盘连同报名考务费一起,在4月15日前上报全国考委会(应用软件另行通知)。 5、准考证将由计算机自动生成。准考证生成后,各考区要按要求贴照片并加盖考区领导小组(人教处)的骑缝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