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美留学手续2
Foreign Student Office (外国留学生办公室):设在各大学的校园内办事处,负责为外国学生和交流学者提供帮助和咨询服务。有些地方称为“国际服务办公室”(Office of International Services)、“国际教育事宜办公室”(Office of International Education)、“国际交流项目办公室”(Office of International Programs )等。 Home-Residence Requirement (学成归国的规定):某些持有J-1签证的“交流学者”,在美国完成其“交流学者”项目后,必须回祖国至少两年,然后才有资格以移民身份或者“H”或“L”类非移民身份(“H”or “L”non-immigrant classifications)再来美国。 Identification Number (身份编号):参阅“Admission Number”(准允入境编号)栏目。 Immigrant (移民):到不是本人祖国的另一国家长期定居的人。 Immigration and Naturalization Service (移民归化局):缩写为INS。美国司法部所属的一个政府机构,主管移民事宜,并执行有关法律。 INS 美国移民归化局(US Immigration and Naturalization Service)的缩写。 J-1签证 美国非移民签证的一种,专门签发给交流学者,即为某个教育或文化目的来美国从事指定交流项目的人。 J-2签证 美国非移民签证的一种,专门签发给J-1签证持有者的家属(指配偶和十八岁以下的未婚子女)。 Notarization (公证):由一名执行公务的官员(在美国称为“公证人”notary public)出具的证明,证明某个文件、声明、报告书或签名的真实可靠。 Naturalization (归化):加入另一国家(非本人祖国)的国籍。 Part-time Employment (部分时间就业):每周工作时间达20小时的有偿就业。持M-1签证的外国学生不得从事部分时间就业。在某种情况下,可以允许学习时间超过一年并取得优良成绩的持F-1签证的外国学生从事部分时间就业,也可允许持J-1签证的“交流学者”从事部分时间就业。 Part-time Student (只有部分时间用于学习的非正规学生):正规注册入学,但所修课程少于正规学生应修的全部课程的学生(参阅Full-time Student、“正规学生”栏目)。不允许外国留学生仅用部分时间学习,他们必须在学年的所有学期(暑期除外)念满学校规定的课时。Passport(护照):一种正式文件,用以证明持有该文件者的身份和国籍,由一个国家的政府有关机构(诸如:外交部)发给本国的公民。有效(而非过期)的护照允许持有该文件者出境和重新进入他(或她)拥有国籍的国家。在另一个国家签发签证的情况下,护照持有者可以在这一国家境内旅行。注意:在美国的外国留学生和交流学者所持护照必须保持至少六个月的有效期。 Permanent Resident (长期定居者):得到许可在美国无限期居留的外国国民,也即移民(immigrant)。 Form I-20 A-B (表I-20 A-B):参阅“Certificate of Eligibility” (身份合格证书)栏目。 Form I-20 ID Copy (表I-20 ID印件):签发给持有F-1和M-1非移民签证者,他们或是在入境地点领取,或是在美国境内获得这种身份时领取,用以记录与F-1或M-1学生非移民身份有关的一切事项。对持F-1非移民签证的学生,表I-20 ID印件可纳入表I-20 A-B,成为它的一个部分。对持M-1非移民签证的学生,表I-20 ID印件则可纳入表I-20 M-N,成为它的一个部分。 Form I-20 M-N (表I-20 M-N):参阅“Certificate of Eligibility” (身份合格证书)栏目。 Form I-94 (表I-94)即“Arrival/Departure Record”(入境-出境记录)。 Form I-538 (表I-538):持有F-1或M-1非移民签证者,要求延长在美国逗留期限、申请部分时间就业、从事实习或转换学校时,需要填写的申请表。 Form IAP-66 (表IAP-66):由授权组织交流学者在美国活动的学校、单位、代理机构或基金会签发给安排在美国从事某项特定教育或文化项目的学生的表格。必须先得到这一表格才能申请进入美国所需的J-1“交流学者”非移民签证。 Full-time Student (全部时间用于学习的正规学生):正规入学、念满学校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学生。一般情况下,大学本科生至少要念满12个学分课时(credit hours)或学分(units),研究生至少要念满9个学分课时或学分。持有F-1、J-1和M-1非移民签证的学生必须在学年的每个学期(不包括暑期)遵守这一规定。 Practical Training (实习):一个学生在其专业领域内从事的获得批准的全部时间的就业(full-time employment),可以是在一个教育项目执行期间,也可以是在该项目完成之后。具有F-1非移民身份的外国学生最多可以从事12个月的实习;J-1“交流学者”最多可以从事18个月的实习,称为“学业培训”(“academic training”)。具有M-1非移民身份的外国学生,只有在他们的教育项目完成之后才能申请实习,每在校正规学习4个月可允许其从事1个月的实习。持有F-1、J-1和M-1签证的学生都必须具备大学或交流项目主管机构的推荐书。F-1学生自愿从事实习(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和M-1学生完成学业之后的实习(post-completion practical training)都必须得到移民归化局的批准。 Responsible Officer (负责人):按照美国新闻署(US Information Agency)的规定,负责主管一个具体的“交流学者”项目的人员,称之为“负责人”(Responsible Officer)。此人应在诸如同意就业、延长签证期、改变J-1签证类别、转换学校之类事宜上协助J-1签证持有者。 Sailing Permit (离境通行证):参阅“Certificate of Compliance”(守法证书)栏目。Transfer(转科或转学):包括改换学业项目、学习赞助人和学习单位。学生要求开始一项全新的学业项目必须事先得到移民归化局的批准。仅仅转换学习单位而不改变学业项目则不需要申请同意。但无论出于何种考虑,任何转科或转学都应事先征得有关学习单位外国学生咨询顾问的同意,并须领取一份新的“身份合格证书”(Certificate of Eligibility)。 US Immigration and Naturalization Service (美国移民归化局):参阅“Immigration andNaturalization Service”(移民归化局)栏目。 Visa (签证):一项签署,由护照持有者意愿进入的国家的一个特定授权机构盖印在护照上面。签证表示该护照业已经过审查,入境的各项条件均已具备,护照持有者已得到许可通行。签证并不等于一定批准入境,真正的批准要在入境地给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