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专业英语证书(银行类中级-银行法律)考试大纲
本考试要求应试者掌握西方经济学、会计学基本概念,并熟悉经济理论及其运用,掌握不同类型的会计运算工作,掌握银行业基本知识与实务,与银行业相关的法律基本知识及国际惯例,掌握了解国际金融中心的实务和基础知识。能运用英语处理银行业务函电、信件和能够阅读英语金融专业报刊、杂志,熟练地从事银行业务操作和管理工作。本考试要求应试者四年内通过《经济学》、《会计学》、《银行业务》、《法律》4科考试及相关听力。 《法律》英语纲 宗旨 本考试是测试考生法律基本知识,重点是与银行业相关的法律基础知识以及有关国际惯例。 考试范围 1、流通票据 -汇票、支票和本票的定义 -对价持票人,正当持票人。 -票据流通 2、合同 -有效合同的基本要件:要约和承诺,对价,意向。 -合同条款:先决条件和保证,豁免条款,明示条款,默示条款,合同的形式。 -合同无效的因素:缔约能力,虚假的陈述和误解,强迫,非法影响和违法。 3、侵权行为法 --侵权责任的一般特征 --侵权转承责任诉讼中的当事人,一般辩护。 --特别侵权行为:疏忽,侵占,侵犯,诽谤。 4、财产法 -财务的分类 -买卖合同,抵押。 参考书目:《香港法律指南》(香港银行学会编),该书名称虽为《香港法律指南》,但本科考试的内容以许多国家适用的普通法为基础,香港法律的具体领域将不涉及。 考试时间:2.5小时。 考试形式:从8个问题中选答5个,其中一个是必答题(有提示要求),该题有若干小题。所有问题的分数相等。 |